内蒙古自治区中共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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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12
  

内蒙古自治区中共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中共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鄂尔多斯市党委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配合市直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对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督查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领导所属国有企业属地党建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中共鄂尔多斯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设6个部室,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建督察指导部、群团工作部、市直机关党校。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负责文字综合、日常值班、秘书事务、文电处理、会议组织、信息综合、文件审核、保密机要、文书档案、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管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组织、协调工作。

  (二)组织部

  负责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各类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负责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工作,负责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请示的报批工作,负责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组成及书记、副书记任免的报批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建情况的调查研究,拟定工作规划,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措施。负责有关党的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代表的推选和报批工作。研究、指导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党费管理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负责市直机关智慧党建调度平台的管理、维护、运行等工作。指导和联络协调各旗区工委工作。

  (三)宣传部

  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和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监督市直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了解掌握分析研判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指导监管市直机关各类媒体应用,做好舆论引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市直机关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党建督察指导部

     负责统筹协调督查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建督查、考核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按期换届。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指导工作。

    (五) 群团工作部

     负责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做好群团工作和统战工作,提出有关工作规划。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联系市直机关党外人士,加强思想引导,反映有关情况;负责领导市直机关工会组织、妇女组织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维护职工、妇女的合法权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审批各部门机关工会设立、换届、领导班子组成及主席任免;负责领导市直机关团的工作和青年工作,指导各级团组织做好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审批市直机关团组织的设立、换届、领导班子组成及书记、副书记任免。组织实施适合团员青年的活动,了解掌握青年工作情况,反映团员、青年思想动态。

     (六)市直机关党校  

  制定党员教育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研究并提出党员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各基层业余党校的工作,积极指导基层办好培训班。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371.8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4.91万元,收入合计406.77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6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5.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万元,支出合计406.77万元。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06.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71.8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4.91万元;支出总计406.7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37万元,增长1.09%;支出总计增加39.29万元,增长10.69%。主要原因:2018年初结转结余比2017年多9.59万元。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71.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86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0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99万元,占99.56%;项目支出1.78万元,占0.44%。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6.7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4.91万元;支出总计406.7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4.37万元,增长1.09%;支出增加39.29万元,增长10.6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1名,人员经费增加。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99万元,占99.56%;项目支出1.78万元,占0.44%。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4.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9.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死亡抚恤,较上年增加23.28万元,主要原因是:去世1名退养人员,增加抚恤金;公用经费8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工会经费及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14.21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办公费增加;二是多次赶赴驻村地点(苏泊尔嘎查)产生差旅费及燃油费用。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7.38万元,支出决算为3.23万元,完成预算的43.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3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二是公车改革后对公车使用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2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3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3万元,用于公务出车,车均运维费3.23万元,较上年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对公车使用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2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34万元,比2017年增加14.21万元,增长19.97%。主要原因是:纪检组增加借调人员2名,同时增加其办公经费;增加2名人员享受公车改革补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较2017年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中对预算绩效的忽视,致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体系尚未建立,因而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苏敦     联系电话:0477-8589067

 部门决算报表(8张,参见Excel